为规范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与评审工作,依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
该名单公示期为五日(09.21—09.25),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同学们于公示期内到05c502老师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评定结果将不再更改。
办公室电话:60632070
(王高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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